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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高价购房的业主,房价缩水确实心疼,不过对于所谓的退房或者补偿等我真的不看好,首先,降价的消息是从朋友那里听来的,去像开发商求证,我想他们不会承认的,至少在目前,开发商官方的说法还是只推十套特价房,所谓无奸不商。
第二,合同里退房的法律依据,应该不包括降价这项,真要退,也只能是等到收房的时候,若真有质量问题,可以找到合同依据,或有可能。但到了那时,一来房价走势会不会产生变化,二来开发商又会用什么方法应对,真的不好说,毕竟,合同是制式的,他们在拟定的时候如何规避责任一定是早有对策,与开发商相比,买房者实在是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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