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期已经通知可以交房了。感觉开发商的态度很强硬,什么必须先交齐相关费用才能看房给钥匙,简直是霸王条款!市建委明确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,开发商应先让业主分户验收后再办理交房手续!大家应团结起来,要求他们先让我们看房,如没有质量问题再办交接手续。
还有提醒大家的一点,一定要看开发商的大产权是否办理完毕了,否则我们有权先不交1.5-3%的契税,因为契税是办理每套房子的小产权时才交的费用,开发商如果大产权没有办下来就让我们交契税就是占用我们的资金!!
还有一点,现在就让交冬天取暖费也太早了一些吧!这个开发商完全是国企作风,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!
转自焦点论坛原文由网友naonaoba827 发布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