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来远洋开一次盘就降一次价,以89平米南北通透的二居为例:三角地块42#楼07年11月为13500元/平米,到6月21日的4#楼6层的价格不到12000元/m2,更何况4#楼的地理位置要比42#楼的话(就算-500元/平米,每一楼层还差50元/平米),这样算远洋降价为:
-(1500+500)元/m2*89 m2=-178000元。
17.8W啊!一辆马6就这样蒸发了。原因是我们早买了半年房,而房子却还未到手。如果开发商说降价是市场行为和股票一样有涨有跌,那我们一起扔板砖把它砸成生活不能自理:
1、作为要努力工作才能挣钱的我们会用未来20年的收入去买房,但不会用未来20年收入去炒股,所以即使炒股亏了那也只是小亏,不会象一方降价导致近20W亏损。
2、股票在买卖成交后,标的物就到你手了;而一方不一样啊,07年11月成交却要到08年12底交割标的物。如果这种价格的下浮是在交完房后产生的,本人闭口不言。另外有人说了,那要是交房前涨到15000元/ m2,那你是不是给远洋补涨价的差,答案是用不着:
首先对于我们小业主来说这种价格的上涨看似房子在增值,其实你要是自住这种增值是体现不出来,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才能体现这增值。其次我们先买房的钱支持了远洋做滚动开发了,没有我们这最早一批的业主垫底远洋那能进行滚动开发。
回过头来看看远洋在涨价中的好处:那将是获取了额外的真金白银。
3、所谓的市场价:其实就是远洋制定的价格,现在价格回落,只能说明07年11月时的价格离谱了。那有人说了:当时买房时远洋没有用刀架你脖子上强迫你买对吧! 是,没有刀强迫我买,但当时的情形也是远洋仗着卖方市场你要不认这价,你就买不到。这就好比:你很渴,渴到快虚脱了,小卖部老板说水100块一瓶。当时情况下你可能也接受了,但你绝不是情愿的,估计回头就得找小卖部到物价部门理论了。所以07年11月份买房的都不是情愿的,而在某种情势下被迫接受了远洋的高价。
4、从人心理上说:都不希望自己被骗,这关乎到人的自尊心问题。就象上面说得:小卖部老板把水卖给你是100块一瓶,你在喝水过程中又有人过来买水,而小卖部老板买给他是2元一瓶。你是不是当时就怒了,这不欺负我吗?所以07年11月份买房看到08年6月价格后也是这样愤怒的心情。
说了那么多,概括一句话:远洋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兄弟姐妹一个公道!\
还一个公道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兄弟姐妹是远洋解决危机的良策,
1、说是远洋危机绝不是危言耸听:这只是远洋的一期,如果这一期不妥善处理,形成了恶劣的口碑,后面100多万平米就甭想销售好了。好象远洋是上市公司啊,那就更了不得了。万科多牛的公司啊,一个捐款门就把股价整个得稀里花啦的,公司的高管们焦头烂额的。那还是做了善事没说对话闹得。远洋要是真把我们7年11月份的兄弟们晾一边了,那我们就集体写信给香港证监会,向公众揭露一下远洋的客户年的客户服务。
2、交房时间:07年11月份买得合同签得是08年12月15日,08年后买得是合同交房时间是09年6月份交房。从目前情况看,要在08年12月15日几乎是不可能得,加上奥运停工的影响前后估计有3个月。估计09年6月份能交房就不错了,合同约定如果延迟交房超过两月,开发商无条件退房并向小业主赔偿违约金。如不退房算交房滞纳金,前两月是每延迟一日为房价的万分之一,之后是每日万分之三。以120万为例计算滞纳金:
120*1/10000*30*2+120*3/10000*30*4=50400元。这真是一个重大的风险。
良 策:
其实要处理这个风险也容易:
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业主送1500元/平米的精装修。
远洋付出的金额=90平米*1500元/平米=13.5W。
这样看远洋是付出代价了,但这会带来无穷的良好效应。
在送完精装修后远洋可以把交房延迟的风险给规避了,不用付违约金了。
这样计算实际支出为13.5W-5W=8.5W。
在进行这个补偿后,远洋可与业主签订一个补偿协议,约定如再出现价格的浮动,不再进行任何的补偿。
(转)
-(1500+500)元/m2*89 m2=-178000元。
17.8W啊!一辆马6就这样蒸发了。原因是我们早买了半年房,而房子却还未到手。如果开发商说降价是市场行为和股票一样有涨有跌,那我们一起扔板砖把它砸成生活不能自理:
1、作为要努力工作才能挣钱的我们会用未来20年的收入去买房,但不会用未来20年收入去炒股,所以即使炒股亏了那也只是小亏,不会象一方降价导致近20W亏损。
2、股票在买卖成交后,标的物就到你手了;而一方不一样啊,07年11月成交却要到08年12底交割标的物。如果这种价格的下浮是在交完房后产生的,本人闭口不言。另外有人说了,那要是交房前涨到15000元/ m2,那你是不是给远洋补涨价的差,答案是用不着:
首先对于我们小业主来说这种价格的上涨看似房子在增值,其实你要是自住这种增值是体现不出来,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才能体现这增值。其次我们先买房的钱支持了远洋做滚动开发了,没有我们这最早一批的业主垫底远洋那能进行滚动开发。
回过头来看看远洋在涨价中的好处:那将是获取了额外的真金白银。
3、所谓的市场价:其实就是远洋制定的价格,现在价格回落,只能说明07年11月时的价格离谱了。那有人说了:当时买房时远洋没有用刀架你脖子上强迫你买对吧! 是,没有刀强迫我买,但当时的情形也是远洋仗着卖方市场你要不认这价,你就买不到。这就好比:你很渴,渴到快虚脱了,小卖部老板说水100块一瓶。当时情况下你可能也接受了,但你绝不是情愿的,估计回头就得找小卖部到物价部门理论了。所以07年11月份买房的都不是情愿的,而在某种情势下被迫接受了远洋的高价。
4、从人心理上说:都不希望自己被骗,这关乎到人的自尊心问题。就象上面说得:小卖部老板把水卖给你是100块一瓶,你在喝水过程中又有人过来买水,而小卖部老板买给他是2元一瓶。你是不是当时就怒了,这不欺负我吗?所以07年11月份买房看到08年6月价格后也是这样愤怒的心情。
说了那么多,概括一句话:远洋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兄弟姐妹一个公道!\
还一个公道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兄弟姐妹是远洋解决危机的良策,
1、说是远洋危机绝不是危言耸听:这只是远洋的一期,如果这一期不妥善处理,形成了恶劣的口碑,后面100多万平米就甭想销售好了。好象远洋是上市公司啊,那就更了不得了。万科多牛的公司啊,一个捐款门就把股价整个得稀里花啦的,公司的高管们焦头烂额的。那还是做了善事没说对话闹得。远洋要是真把我们7年11月份的兄弟们晾一边了,那我们就集体写信给香港证监会,向公众揭露一下远洋的客户年的客户服务。
2、交房时间:07年11月份买得合同签得是08年12月15日,08年后买得是合同交房时间是09年6月份交房。从目前情况看,要在08年12月15日几乎是不可能得,加上奥运停工的影响前后估计有3个月。估计09年6月份能交房就不错了,合同约定如果延迟交房超过两月,开发商无条件退房并向小业主赔偿违约金。如不退房算交房滞纳金,前两月是每延迟一日为房价的万分之一,之后是每日万分之三。以120万为例计算滞纳金:
120*1/10000*30*2+120*3/10000*30*4=50400元。这真是一个重大的风险。
良 策:
其实要处理这个风险也容易:
给07年11月份高价买房的业主送1500元/平米的精装修。
远洋付出的金额=90平米*1500元/平米=13.5W。
这样看远洋是付出代价了,但这会带来无穷的良好效应。
在送完精装修后远洋可以把交房延迟的风险给规避了,不用付违约金了。
这样计算实际支出为13.5W-5W=8.5W。
在进行这个补偿后,远洋可与业主签订一个补偿协议,约定如再出现价格的浮动,不再进行任何的补偿。
(转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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